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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考点整理: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特征水位

日期: 2020-11-25 11:39:28 作者: 何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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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311011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特征水位

1.水工建筑物按作用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作用可分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是用来拦截水流,抬高水位及调蓄水量的建筑物。如各种坝和水闸以及沿江河海岸修建的堤防、海塘等。

(2)泄水建筑物,是用于宣泄水库、渠道的多余洪水量,排放泥沙和冰凌。如各种溢流坝、坝身泄水孔、岸边溢洪道等。

(3)输水建筑物,是为了发电、灌溉和供水的需要,从上游向下游输水用的建筑物。如渠道、引水隧洞、渡槽、倒虹吸等。

(4)取(进)水建筑物,是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5)整治建筑物,是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稳定河槽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

(6)专门建筑物,是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如专为发电用的水电站;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2.水工建筑物按用途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为一般性建筑物和专门性建筑物。

(1)一般性水工建筑物具有通用性,如挡水坝、溢洪道、水闸等。

(2)专门性水工建筑物,只实现其特定的用途。专门性水工建筑物又分为水电站建筑物、水运建筑物、农田水利建筑物、给水排水建筑物、过鱼建筑物等。

3.水工建筑物按使用时间的长短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使用时间的长短分为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

(1)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工程运行期间长期使用的水工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又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2)临时性建筑物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暂时使用的建筑物,如施工导流明渠、围堰等。主要作用是为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4.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

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5.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

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6.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3)保证水位。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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